永春县财政局文件
永财采[2006]78号
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
实行定点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为更好地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益,节约财政资金,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售后服务到位,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泉州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决定从
一、定点采购适用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本次定点采购范围的办公用纸时,应在此次定点协议采购供货范围内进行采购,原则上不得采购定点范围外的非中标品牌。
二、定点采购有效期限
此次定点协议采购的有效期限:
三、定点采购程序
1、采购单位以政府采购预算为基础,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必须选择本次办公用纸定点协议采购范围内的中标品牌及型号,直接向中标供应商订货。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中标产品及服务,并取得采购单位验收单证。
2、采购满一个月后,中标供应商根据每个单位采购量和投标价格开具税务发票,连同单位验收单一并送县采购中心审核盖章,然后到采购单位要求支付货款。
3、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及验收单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向中标供应商直接支付货款。
四、办公用纸定点协议采购中标品牌及中标供应商(见附表)
上述办公用纸各中标供应商、中标品牌及型号、价格、有关服务承诺、质量投诉等详细资料,请查阅永春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yongchun.fj.chinaecai.com)。
永春县财政局
二00六年八月七日
附件:
永春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定点采购
供应商名单及供货等有关事项
1、我中心受采购办委托经公开招标确定永春县桃城兴发印刷厂、永春县利民彩印有限公司、永春县宝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商(具体中标项目见附表)。
2、供应商提供的办公用纸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注明纸张的种类、品牌、产地、质量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本次中标的品牌均由评标小组审定达到以上要求,用户单位在验收时可再次确定)。中标供应商提供各式样纸(与投标时提供的样纸一致)100份交采购中心,各用户单位如有需要可向采购中心索取,作为验收依据。
3、包装必须按行业通用标准包装,并有详细包装说明。
4、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机关事业单位送到单位,中学送到校,小学送到中心。
5、5公里内必须1小时内送达,5公里外必须24小时内送达。
6、纸张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换货,同批次、同产品连续更换2次仍不符合质量要求,视为违约。
7、供应商应在接到投诉后1小时内对此做出响应。
8、在定点采购有效期间,供应商不得上调中标产品的价格。定点采购中标产品如遇市场价格下调时,原则上按投标优惠比例下调,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有关价格下调通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含品目、报价、调整原因及依据等内容)报县采购办、县采购中心审定。中标供应商自行决定下调市场价格(含促销活动等)的,应在决定执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报县采购办、县采购中心审定。
9、中标供应商如存在进货渠道非法、不正当等情况,导致纠纷,串通、贿赂、欺诈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中标供应商如有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县采购办和县采购中心将取消其定点采购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取消履约保证金并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1、采购单位对供应商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出投诉的,永春县政府采购办或永春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投诉并核实后,向供应发出警告,乙方应在接到警告后一小时内对此作出响应。如果为常规性服务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负责解决,如果为非常规性服务则必须在48小时内负责解决。
12、在定点采购有效期内,若出现中标产品市场价比定点采购价便宜的,供应商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同时给予相应降价。否则,县采购办和县采购中心将取消其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3、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户单位不得无故刁难供应商正常履约、拖延付款或提出合同之外的不合理要求,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永春县政府采购中心